北京10月29日讯 今日,拉普拉斯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简称:拉普拉斯,股票代码:688726.SH)在上交所科创板上市。该股开盘报100.00元,截至收盘报67.91元,涨幅286.29%,成交额18.53亿元,振幅188.34%,换手率74.37%,总市值275.26亿元。
拉普拉斯是一家领先的高效光伏电池片核心工艺设备及解决方案提供商,主营业务为光伏电池片制造所需高性能热制程、镀膜及配套自动化设备的研发、生产与销售,并可为客户提供半导体分立器件设备和配套产品及服务。
截至上市公告书签署日,公司无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林佳继。本次发行前,林佳继直接持有公司3,464.5283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9.50%;其控制的安是新能源、共济合伙、自强合伙、笛卡尔合伙、傅立叶合伙、普朗克合伙、普朗克六号合计持有公司8,645.2406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3.70%。根据上述持股情况,林佳继合计控制公司33.20%的表决权,系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本次发行后,林佳继直接持有公司3,464.5283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8.55%;其控制的安是新能源、共济合伙、自强合伙、笛卡尔合伙、傅立叶合伙、普朗克合伙、普朗克六号合计持有公司8,645.2406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1.33%。根据上述持股情况,林佳继合计控制公司29.88%的表决权,仍系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林佳继为中国国籍,拥有新加坡永久居留权。
拉普拉斯于2023年12月27日首发过会,上交所上市审核委员会2023年第103次审议会议现场问询的主要问题:
1.请发行人代表结合PERC、TOPCon、XBC三种技术路线在提高电池转换效率、降低综合成本等方面的优劣势,光伏高端装备制造业市场竞争格局,公司在产业技术迭代过程中取得的关键技术成果及应用情况,说明公司核心技术的先进性和业绩增长的可持续性。请保荐代表人发表明确意见。
2.请发行人代表结合公司生产特点和现有固定资产规模,以及募投项目投资概算的具体内容,说明本次募集资金投建大额固定资产的必要性和合理性。请保荐代表人发表明确意见。
需进一步落实事项:
无。
拉普拉斯本次在上交所科创板发行4,053.2619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10.00%,全部为公开发行新股,每股价格为17.58元/股。拉普拉斯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保荐代表人为张新星、罗剑群。
拉普拉斯本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71,256.34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62,500.83万元,公司最终募集资金净额比原计划少117,499.17万元。拉普拉斯2024年10月24日披露的招股书显示,公司拟募集资金180,000.00万元,用于光伏高端装备研发生产总部基地项目、半导体及光伏高端设备研发制造基地项目、补充流动资金。
拉普拉斯本次发行费用合计8,755.51万元(不含增值税),其中承销及保荐费5,581.66万元。
拉普拉斯本次发行最终战略配售数量为422.1169万股,占本次发行总数量的10.41%,其中实际控制保荐人的证券公司依法设立的相关子公司华泰创新投资有限公司(简称“华泰创新”)参与战略配售获配股票的限售期为24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上交所上市之日起开始计算,对应本次获配股数为2,026,630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5.00%。
2021年至2024年1-6月,拉普拉斯的营业收入分别为10,358.14万元、126,585.03万元、296,616.03万元和254,115.13万元;净利润分别为-5,711.25万元、11,897.72万元、42,192.21万元和35,469.57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5,711.25万元、11,822.12万元、41,081.24万元和35,162.51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6,550.86万元、10,799.69万元、35,862.01万元和31,732.40万元。
上述同期,公司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分别为13,445.66万元、228,580.44万元、484,476.00万元和204,378.85万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15,975.40万元、-17,795.43万元、118,840.87万元和7,780.10万元,与净利润存在一定差异。
拉普拉斯预计2024年1-9月营业收入为360,000.00万元至439,000.00万元,较2023年同期增长147.41%至201.70%;预计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8,000.00万元至59,000.00万元,较2023年同期增长246.98%-326.50%;预计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为44,000.00万元至53,000.00万元,较2023年同期增长285.20%至363.99%。